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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时间:2020-04-02 09:3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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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539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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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云南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NDH202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盛志东

项目联系电话:1388855518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采购单位地址:昆明市盘龙区人民中路吹箫巷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 系 人:盛志东 联系电话:1388855518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云南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杨方益 联系电话:15911698344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西山区奥宸财富广场C2座8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物业管理服务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5)供应商应须具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采购项目相关内容; (6)业绩要求:企业自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采购合同或验收报告等业绩证明材料);(7)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提供有效的承诺书;(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10)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11)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竞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4月14日 13: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4月02日 09:00 至 2020年04月0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云南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山区奥辰财富广场C2座8楼)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8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4月14日 13:00 至 2020年04月14日 13: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云南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西山区奥辰财富广场C2座8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4月14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云南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山区奥辰财富广场C2座8楼)

 

四、其它补充事宜:

 

/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盛志东

项目联系电话:13888555186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评分优惠政策

是否适用于本项目:■适用 □不适用。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评分时给予投标报价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投标报价评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注:(1)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招标响应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招标响应时,还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除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外,还须提供中小企业认定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附件

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评分优惠政策

是否适用于本项目:■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注: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是否适用于本项目:■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标单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附件

4、节能环保

是否适用于本项目:□适用 ■不适用。

若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且能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相关证明材料指:最新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等),在投标报价评分时给予对应的投标分项报价0.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采购需求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不再对节能进行评审价格的扣除)。

相关证明材料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查阅、下载;国家环境保护部网(http://www.sepa.gov.cn/)查阅、下载。

5、支持脱贫攻坚政策

是否适用于本项目:□适用 ■不适用。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有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9〕9号)相关规定: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物业服务时,对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物业公司所提供的服务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应当在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

物业公司须提供其注册地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如中标后,其相关证明随中标结果一同公告。

 

 

 

 

 




来源:  


------------------------------------招标信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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