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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某部2020年度纯牛奶货物类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竞争性谈判公告由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
时间:2020-04-07 16:1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龙岩某部2020年度纯牛奶货物类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竞争性谈判公告由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受龙岩某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龙岩某部2020年度纯牛奶货物类采购项目(二次招标)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龙岩某部2020年度纯牛奶货物类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安华岩招字(2020)008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65975155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龙岩某部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 联系方式:郑先生、1865975155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0597-298391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龙岩市新罗区龙腾路国贸天琴湾(华莲路往犀牛路方向)2#楼沿街2楼205(一楼门牌号588-25)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20年04月07日 15:54 至 2020年04月10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龙岩市新罗区龙腾路国贸天琴湾(华莲路往犀牛路方向)2#楼沿街2楼205(一楼门牌号588-25)
三、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的书面说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投标人须为非外资、台资、合资企业公司 投标人须提供书面说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并加盖公章 其他 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须附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 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3、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4、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以上如有变更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659751556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76.65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1、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可至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龙岩市新罗区龙腾路国贸天琴湾(华莲路往犀牛路方向)2#楼沿街2楼205(一楼门牌号588-25))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或通过电子邮件购买,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表(须含所报项目名称及合同包号、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以转账方式报名的须附上汇款凭证,未提供不给予受理。未购买或逾期购买谈判文件的投标人,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购买谈判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2、采购文件售价:每份谈判文件2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快递费自付(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2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0年04月07日 15:54 至 2020年04月10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20年04月14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4月14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龙岩市新罗区龙腾路国贸天琴湾(华莲路往犀牛路方向)2#楼沿街2楼205(一楼门牌号588-25)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4月14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龙岩市新罗区龙腾路国贸天琴湾(华莲路往犀牛路方向)2#楼沿街2楼205(一楼门牌号588-25)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谈判保证金 1 1-1 纯牛奶 1(批) 766500 766500 10000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龙岩某部2020年度纯牛奶货物类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龙岩某部2020年度纯牛奶货物类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竞争性谈判公告由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6247045 信息来源: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07 16:1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招标投标法》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招标 采购 竞争性 货物 年度 上一篇: 南京海关中华路办公区绿植及公共区域绿化养护及绿植租摆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由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下一篇: 返回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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