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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政府大院绿化养护、花木补种及租用项目竞争性谈判由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区分中心发布招标信息 |
时间:2020-04-07 17:1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汕尾市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政府大院绿化养护、花木补种及租用项目竞争性谈判由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区分中心发布招标信息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区分中心 受 汕尾市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 的委托,拟对 城区人民政府大院绿化养护、花木补种及租用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502-202003-305101-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城区人民政府大院绿化养护、花木补种及租用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52,589.6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下附件2: 1、谈判文件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2、踏勘现场(详见谈判文件) ?? ?? 六、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备本项目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 3、企业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声明书(须同时提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打印本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暂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栏目信用公示界面截图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谈判文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副本及正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 4、法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声明书(须同时提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打印本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暂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栏目信用公示界面截图及企业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核通过>界面截图)。 所有提交材料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 年04 月08 日 至 2020 年 04 月 14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3个工作日)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区分中心)(详细地址:汕尾市城区香城路中段(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04 月16 日10 时0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汕尾市城区香城路中段(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20 年04 月16 日10 时0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汕尾市城区香城路中段(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评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4 月 08 日 至 2020 年 04 月 10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庄先生联系电话:0660-338568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660-3825966 (二)采购代理机构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区分中心 地址:汕尾市城区香城路中段(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 联系人:孙务忠 联系电话:0660-3385688 传真:0660-3385688 邮编:516600 (三)采购人:汕尾市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 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府办公大楼 联系人:林嘉妮 联系电话:0660-3360498 传真:0660-3360498 邮编:5166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区分中心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7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汕尾市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政府大院绿化养护、花木补种及租用项目竞争性谈判 十环招标网标题:汕尾市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政府大院绿化养护、花木补种及租用项目竞争性谈判由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区分中心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6250619 信息来源: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区分中心 官方发布时间:4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07 17:1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政府 汕尾市 竞争性 花木 大院 上一篇: 中国武警某部电动伸缩门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由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下一篇: 返回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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