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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市商务局通用辅助事物用品购置项目由黑龙江省融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
时间:2020-04-07 20:1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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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五常市商务局通用辅助事物用品购置项目由黑龙江省融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竞争性谈判公告 黑龙江省融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五常市商务局的委托,对五常市商务局通用辅助事物用品购置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邀请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WCC[2020]0031/RZ[2020]0014 二、项目名称:五常市商务局通用辅助事物用品购置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45万元 五、采购内容: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如下表: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用途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全彩LED屏 144张 通用辅助事务 亮度:≥500cd/㎡ …… 2 吸顶喇叭 4个 音箱类型-吸顶式环绕全景声音箱 …… …… …… …… …… …… 详细的采购内容、技术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三日内 七、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五常市)。 八、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150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不允许转包。 九、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欲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凭帐号密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者请于2020年4月7日至2020年4月10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3:00时-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黑龙江省融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299号西城红场B座17层1720室)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十、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套),售后不退。 十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0年4月16日14时,所有响应文件应密封后在截止时间前送达代理机构指定递交地点,未按要求密封的和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代理机构拒收; 十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黑龙江省融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299号西城红场B栋17层1725室)。 十三、谈判地点:黑龙江省融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评标二室(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299号西城红场B栋17层1718室)。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采 购 人:五常市商务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话:0451-53529511 地址:五常市政府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融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299号西城红场B栋17层 邮政编码:150070 项目经办人/负责人:陈女士 电话:0451-51501603
黑龙江省融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7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五常市商务局通用辅助事物用品购置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题:五常市商务局通用辅助事物用品购置项目由黑龙江省融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6261573 信息来源:黑龙江省融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07 20:1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黑龙江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商务局 事物 用品 项目 上一篇: 通城县大坪乡内冲瑶族村景观堰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由通城县承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下一篇: 返回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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