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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三元生态环境局三元区县域51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由三明市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
时间:2020-04-10 16:2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三明市三元生态环境局三元区县域51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由三明市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三明市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三明市三元生态环境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三元区县域51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编制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三元区县域51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XC明招2020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528056445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三明市三元生态环境局 地址:三元区红印山24号 联系方式:邱先生152805644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三明市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女士13616958660 代理机构地址: 三明市列东街1021号10层西侧(社保中心10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查验;(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需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需环保或市政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开标现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除在投标文件中须随附《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附后)、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一同带到开标现场;8)本次招标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20年04月10日 08:30 至 2020年04月1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三明市列东街1021号10层西侧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5280564455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15.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到三明市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三明市列东街1021号10层西侧)购买招标文件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2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0年04月10日 08:30 至 2020年04月1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20年04月16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4月16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三明市列东街1021号10层西侧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4月16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三明市列东街1021号10层西侧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 主要服务要求 一 三元区县域51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编制项目 项 1 15万元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三明市三元生态环境局三元区县域51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三明市三元生态环境局三元区县域51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由三明市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6507100 信息来源:三明市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1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10 16:2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行政村 竞争性 生态环境 区县 污水 上一篇: 白山市中心医院急诊楼通风及消防维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由吉林智腾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下一篇: 返回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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