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社区排口截污一体化泵站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第一次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单(J20012042-0035号)要求,湖北正泽悦信工程有限公司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对南湖社区排口截污一体化泵站改造工程采购项目以政府集中采购组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HBZZYX-202005-DX004
(二)项目名称:南湖社区排口截污一体化泵站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296.18万元 (含财政资金296.18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四)项目基本概况:
1.本次项目共分1个包。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1)项目包名称:南湖社区排口截污一体化泵站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2)类别(货物/工程/服务):工程
(3)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4)数量:1项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控制价:296.179766万元
(7)工期:30个日历天
(8)质保期:按国家标准执行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或招标控制价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3.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4)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核减办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以公告发布后查询结果为准);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 )查询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四)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须提供拟派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和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建造师无在建工程、只承担本项目的承诺;
3、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齐全,须提供技术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和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和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其他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的资格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和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全部内容,以及近6个月企业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书面承诺);
(五)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六)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4月17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汇通新长江A802。
(三)招标文件售价:400元。
(四)获取方式:投标人须一次性携带“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看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原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且装订成册与原件一致)。
1. 法定代表人来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获取;
2. 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获取;
3.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及合格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交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截止时间:2020年5月8日 9:30(北京时间)
(二)送达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楼会议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0年5月8日 9:30(北京时间)
(二)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发布公告次日开始计算)。
七、联系事项
名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刘勇
电话:027-67880674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湖北正泽悦信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汇通新长江A802室
联系人:徐霞
电话:027-88616388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电话:027-67880479/027-67880172
九、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湖北正泽悦信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