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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二院采购消毒供应中心耗材项目(谈判三次招标)竞争性谈判公告由安徽鸿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
时间:2020-04-14 10:4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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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芜湖市二院采购消毒供应中心耗材项目(谈判三次招标)竞争性谈判公告由安徽鸿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芜湖市二院采购消毒供应中心耗材项目(谈判三次招标)竞争性谈判公告 安徽鸿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委托,现对芜湖市二院采购消毒供应中心耗材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WH01CG2019HW5535 2、项目名称:芜湖市二院采购消毒供应中心耗材项目(谈判三次招标) 3、项目单位: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4、资金来源:自筹 5、项目预算:47.51万元 6、标段(包别)划分:无 7、项目内容:芜湖市二院采购消毒供应中心耗材项目,包含医用多酶低泡清洗剂、器械润滑保护剂、灭菌封包胶带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其他: 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若为经营者(代理商)则无资质要求。 4、投标人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披露管理暂行办法》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披露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披露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至15分的,开标日距披露日期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披露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至20分的,开标日距披露日期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披露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的,开标日距披露日期超过24个月。 三、报名及文件发售办法: 1、发售时间:2020年04 月11 日 09:00 时至2020年04月 17日17:00 时 2、价格:每套人民币 \ 元整,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请于报名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报名,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0年04 月21日10:00 时 2、谈判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谈判时间 六、联系方式 (一)项目单位: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九华中路259号 联系人:晋桃 电话:0553-3909035 (二)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鸿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广德县桃州镇新城区金茂财富公馆 联系人:何工 电话:13966020191 七:其它事项说明 1、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八、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 1、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上午10时。 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到下述指定帐户,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恕不接受。 4、投标保证金不得从其他账户汇出,否则拒绝其投标行为。 本项目须缴纳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柒佰伍拾壹圆整。 (1)账户一: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南湖路支行 账号:1101801021000587877212494 (2)账户二: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芜湖市分行 账号:178246765950 九、项目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安徽鸿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 04月10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芜湖市二院采购消毒供应中心耗材项目(谈判三次招标)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芜湖市二院采购消毒供应中心耗材项目(谈判三次招标)竞争性谈判公告由安徽鸿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6832511 信息来源:安徽鸿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1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14 10:4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来源:安徽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招标 采购 芜湖市 竞争性 二院 上一篇: 潘集区2020年第三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城北村产业园区排灌工程由安徽正大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下一篇: 返回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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