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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功能红外热像仪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由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
时间:2020-04-14 11:4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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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多功能红外热像仪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由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某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多功能红外热像仪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多功能红外热像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0-LB65651-3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佟伟静 项目联系电话:0416-37277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部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 联系方式:胡连华、185042603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佟伟静、0416-3727777 代理机构地址: 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7.1 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7.3供应商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的生产商,具有生产经营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7.4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7.5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7.6提供递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纳税缴款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7.7法定授权人应该具有在投标单位工作1年及以上从业经验(须提供授权人在投标单位工作1年及以上社保缴纳证明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的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7.8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军队相关采购法规、遵守军队招投标监管机制。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20年04月14日 08:00 至 2020年04月2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现场领取或线上领取。现场领取地址: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线上领取方式:如供应商单位因疫情无法到现场进行报名的,请将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材料的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邮箱:lnkllnkl@126.com,并电话告知项目联系人予以确认,将材料邮寄至地址: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收件人:佟女士,电话:0416-3727777。
三、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4月14日至2020年4月20日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采购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发布网站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www.pla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佟伟静 项目联系电话:0416-3727777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96.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4月14日8时起至2020年4月20日17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线上领取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如供应商单位因疫情无法到现场进行报名的,请将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材料的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邮箱:lnkllnkl@126.com,并电话告知项目联系人予以确认,将材料邮寄至地址: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收件人:佟女士,电话:0416-3727777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领取文件其他说明: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主体证明文件(三证合一除外);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4、生产经营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5、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6、竞争性谈判公告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及竞争性谈判公告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7、法定授权人应该具有在投标单位工作1年及以上从业经验(须提供授权人在投标单位工作1年及以上社保缴纳证明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的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9、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10、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以上资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以便招标备案。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5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0年04月14日 08:00 至 2020年04月2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20年04月29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4月29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4月29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欢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前来参加谈判会议,受疫情影响不便前来的供应商也可提前将响应文件邮寄至谈判地点,以视频谈判网上报价的方式参与开标。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军队相关采购法规、遵守军队招投标监管机制。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及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 多功能红外热像仪 1.红外热像: ★①探测器类型:高性能非制冷氧化钒焦平面红外探测器; ★②阵列规模≥640*480; ★③像元尺寸:≤17微米; ★④焦距不低于70毫米; ★⑤作用距离:识别单兵≥1千米,识别中型装甲≥2千米; ★⑥电子变倍≥2倍; ★⑦噪声等效温差≤60MK; 2.可见光: ★①不小于1/4英寸的CCD(CMOS); ★②作用距离:识别单兵≥1千米,识别中型装甲≥2千米; 3.激光测距: ①最小测程≤100米,★最大测程≥4.5千米; ★②测距精度≤5米; ③激光类型为人眼安全激光。 4.定位功能: ★①二代以上北斗定位; ★②自身定位精度≤10米; ★③具备目标解算功能,目标定位精度≤25米; ★④坐标系:使用高斯直角坐标、地理坐标,支持一键转换功能。 ★5.电子罗盘:测角精度≤0.5° 6.数字化储存:标称容量≥32G; 7.显示: ★①高分辨率彩色OLED双目显示; ★②操作界面友好,为中文界面; 8.系统特征: ①电池连续工作时间:≥4小时(常温); ②重量≤3千克; ★③冲击和振动:满足GJB150A相关要求; ④工作温度:-40℃至55℃、存储温度:-55℃至60℃; ⑤防水防尘:IP67等级; ★⑥具备拍照、录像及回放功能,可通过接口导出; ⑦接口:RS232串口、标准USB2.0以上接口以及模拟视频输出。 9.配件: ★①2套备用电池, 2套充电器、2个电源适配器、外接线缆、1个安全箱、1个携行包、1个三脚架、1份说明资料等备品。 10.保修: ★①3年免费整机保修及上门技术指导服务。 ★②留下5%成交价格的质保金。 部 4 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供货完毕,辽宁锦州交货。 说明 1.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一个合同包,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运杂费含在报价内。 3.标注★项不允许负偏离,否则响应无效。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多功能红外热像仪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多功能红外热像仪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由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6835708 信息来源: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1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14 11:4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来源:辽宁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竞争性 多功能 项目 公告 上一篇: 利川市殡仪馆老馆维修设计(二次)由湖北中广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下一篇: 返回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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