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招标 滚动招标 |
重庆市女子职业高级中学所需电子商务实训室设备项目(19A0754)采购公告由重庆市江北区交易中心发布招标信息 |
时间:2020-04-14 16:4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重庆市女子职业高级中学所需电子商务实训室设备项目(19A0754)采购公告由重庆市江北区交易中心发布招标信息 重庆市女子职业高级中学所需电子商务实训室设备项目(19A075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0年4月14日一、项目号:19A0754 采购执行编号:JBZFCG-FS-JZ-2019-034二、项目名称:重庆市女子职业高级中学所需电子商务实训室设备项目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四、预算金额:¥830,000.00元五、项目详情概况分包号:1 分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重庆市女子职业高级中学所需电子商务实训室设备项目¥830,000.00 1 批 最高限价总计:¥830,000.00元 六、项目政策信息(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有)。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无。 八、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获取文件期限:2020年4月14日 至 2020年4月20日 09:30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自行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二、其他事项:1、供应商投标时须按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要求执行。 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应同时递交《防疫安全承诺书》,《防疫安全承诺书》现场与响应文件分开并一起递交,《防疫安全承诺书》现场与响应文件未分开并未一起递交者将被拒收。《防疫安全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信息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0年4月20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0年4月20日 14: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侧门临时接标台(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7号一楼侧门) 十、评审信息谈判开始时间: 2020年4月20日 14:30 谈判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7号一楼) 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重庆市女子职业高级中学 采购经办人:陈尧 采购人电话:02367783130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1136号 代理机构:重庆市江北区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张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67561407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7号106室 十二、附件JBZFCG-FS-JZ-2019-034.doc 附件.xlsx 防疫安全承诺书.docx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重庆市女子职业高级中学所需电子商务实训室设备项目(19A0754)采购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重庆市女子职业高级中学所需电子商务实训室设备项目(19A0754)采购公告由重庆市江北区交易中心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6853816 信息来源:重庆市江北区交易中心 官方发布时间:4月1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14 16:4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重庆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重庆市 所需 女子 电子商务 上一篇: 临江市苇沙河镇四道河子村民委员会临江市苇沙河镇四道河子村中低产田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由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下一篇: 返回列表 |
相关文章 |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重庆政府采购网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招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招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