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标 2019年招标 2018招标 2017招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招标                     滚动招标

静宁县灵芝乡2020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由甘肃恒达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时间:2020-04-14 17:1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554216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甘肃政府采购网 发布关于:静宁县灵芝乡2020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由甘肃恒达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招标信息的信息
来源:甘肃政府采购网
2020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静宁县灵芝乡2020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由甘肃恒达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甘肃恒达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静宁县灵芝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静宁县灵芝乡2020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谈判文件编号:JNJY2020ZC-068          

二、谈判内容:本工程位于静宁县灵芝乡,具体建设内容如下:(1)静宁县灵芝乡村组道路硬化项目,包含2个项目,项目全长3.30公里;(2)静宁县灵芝乡过水路面建设项目包含2处,分别位于高义村和俊峰村。高义村过水路面长40米,宽4米;俊峰村过水路面长50米,宽4.5米;(3)静宁县灵芝乡东庄前湾产业路砂化项目包含2个项目,项目全长6 公里。(具体参数详见项目实施方案)

三、预算金额:318.4211万元。

四、谈判方法:根据技术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4、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七、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0年4月15日00时00分00秒至2020年4月17日23时59分59秒(不含法定节假日),登陆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点击该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并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获取谈判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网上开标时间:

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0年4月24日15时00分,地点为:静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2. 谈判响应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九、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 购 人:静宁县灵芝乡人民政府

地    址:静宁县灵芝乡

邮    编:743400

联 系 人:吕恭嗣

电    话:18193388667

代理机构:甘肃恒达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中街教育局家属楼4-301

邮    编:743400

联 系 人:杜招弟

电   话:18993168416

监管部门:静宁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静宁县城关镇中街145号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静宁县灵芝乡2020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静宁县灵芝乡2020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由甘肃恒达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6855557
信息来源:甘肃恒达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1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14 17:1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甘肃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静宁县   竞争性   灵芝   建设项目   基础设施

上一篇: 咸安区财政局小区部分楼屋面防水隔热维修工程谈判邀请函由咸宁征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下一篇: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茶叶种植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由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甘肃政府采购网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招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招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