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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沧-竞争性谈判-2020-HCJZ-SH245-沧虹东路下穿通道维护工程项目的谈判公告由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
时间:2020-04-15 17:1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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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沧虹东路下穿通道维护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沧虹东路下穿通道维护工程 项目编号:2020-HCJZ-SH24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0592-6581200/6588966(传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小姐 0592-6581200/6588966(传真)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楼1903-1905室/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资格标准:1、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2、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3、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4、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具备市政管网清淤资质证书。5、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7、本项目拒绝联合体谈判。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20年04月15日 16:27 至 2020年04月2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楼1903-1905室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
三、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1020109007675 保证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叶小姐 0592-5333806/5333807(传真)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0592-6581200/6588966(传真)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9.293343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EMS费:人民币50元),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邮寄购买标书费账户: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1020109007675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1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0年04月15日 16:27 至 2020年04月2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20年04月21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4月21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大厦8楼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室。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4月21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大厦8楼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沧虹东路下穿通道维护工程,1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厦门华沧-竞争性谈判-2020-HCJZ-SH245-沧虹东路下穿通道维护工程项目的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厦门华沧-竞争性谈判-2020-HCJZ-SH245-沧虹东路下穿通道维护工程项目的谈判公告由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6942238 信息来源: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15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15 17:1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厦门 东路 竞争性 工程项目 通道 上一篇: 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东昌府区税务局网络迁移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由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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