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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清流监狱民警食堂物资采购及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由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
时间:2020-04-16 13:1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受福建省清流监狱委托,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3500]HMY[TP]2020002-1、福建省清流监狱民警食堂物资采购及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合格国内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 项目编号:[3500]HMY[TP]2020002-1 2、 项目名称:福建省清流监狱民警食堂物资采购及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 3、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谈判保证金 1 1-1 民警食堂物资采购及配送服务 2(年) 1080000 否 1-2 民警食堂物资采购及配送服务 2(年) 280000 否 1360000 272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2)《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政府采购政策。(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特殊要求: 明细 | 描述 | 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经营场所不同角度拍摄照片至少3张。同时,若经营场所为供应 商自有的须提供产权证;若经营场所为供应 商租赁的须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 是指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函”。 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形(本文件中其他有关行贿犯罪记录要求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提供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谈判文件随同本项目谈判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谈判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采购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20-04-16 12:00 报名截止时间2020-04-21 12:05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0-04-22 13: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楼18层1823室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无 13、本项目采购人:福建省清流监狱 联系人姓名:苏正东 联系电话:18060120807 地址:福州市连江县浦口镇塔头村天街2号8# 项目联系人:黄兰英、郭燕 联系电话:0591-88883586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04-16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福建省清流监狱民警食堂物资采购及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福建省清流监狱民警食堂物资采购及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由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7013979 信息来源: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16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16 13:1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清流 福建省 民警 监狱 上一篇: 永泰县医院对接世行贷款信息化建设机房设备改扩建项目采购公告由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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