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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沧-竞争性谈判-2020-HCJZ-SH162-模具制造专业实训室设备增补项目的谈判公告由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
时间:2020-04-16 17:1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厦门技师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模具制造专业实训室设备增补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模具制造专业实训室设备增补 项目编号:2020-HCJZ-SH16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2-7622569/7622565(传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技师学院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小姐 0592-7622569/7622565(传真)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楼1903-1905室/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资格标准:1、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谈判响应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3、本项目拒绝联合体谈判响应。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20年04月16日 16:19 至 2020年04月2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楼1903-1905室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
三、其它补充事宜: A合同包:¥75万元 B合同包:¥20.4万元 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1020109007675 保证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叶小姐 0592-5333806/5333807(传真)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2-7622569/7622565(传真)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95.4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EMS费:人民币50元),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邮寄购买标书费账户: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1020109007675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3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0年04月16日 16:20 至 2020年04月2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20年04月23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4月23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4月23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模具制造专业实训室设备增补,1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厦门华沧-竞争性谈判-2020-HCJZ-SH162-模具制造专业实训室设备增补项目的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厦门华沧-竞争性谈判-2020-HCJZ-SH162-模具制造专业实训室设备增补项目的谈判公告由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7028381 信息来源: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16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16 17:1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厦门 竞争性 模具制造 项目 公告 上一篇: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荔浦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前期设计服务采购GLZC2020-J3-17019-GXYL竞争性谈判公告由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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