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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艺术学院东校区门面房出租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由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
时间:2020-04-21 08:0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新疆艺术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疆艺术学院东校区门面房出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疆艺术学院东校区门面房出租项目 项目编号:hcxjczt-2019-3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德兰、努尔加孜 项目联系电话:0991-8897121、181602200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新疆艺术学院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团结路734号 联系方式:刘君君 0991-255655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孔德兰、努尔加孜0991-8897121、18160220026 代理机构地址: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金碧华府B-3003室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要求供应商具有所投项目经营范围);2、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经营范围仅限于经营图书、美术用品销售及艺术设计。校内门面房禁止经营录像、电游、网吧、卡拉OK、按摩、棋牌、餐饮等项目,未经学院同意不得加工、经营自制食品。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20年04月21日 10:00 至 2020年04月23日 1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金碧华府B2座3003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三、其它补充事宜: 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原件备查)到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金碧华府B2座3003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德兰、努尔加孜 项目联系电话:0991-8897121、18160220026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20.16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2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0年04月21日 10:00 至 2020年04月23日 1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20年04月26日 11: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4月26日 11: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七一酱园A座22楼2211室(华春开评标室)。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4月26日 11: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七一酱园A座22楼2211室(华春开评标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 本项目为服务采购项目,执行相应政府采购政策。 5. 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hcxjczt-2019-312 新疆艺术学院东校区门面房出租项目 1 20.16万 个 门面房出租(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新疆艺术学院东校区门面房出租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新疆艺术学院东校区门面房出租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由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7427223 信息来源: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2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21 08:0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招标投标法》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来源:十环招标网==》 来源:新疆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新疆 竞争性 艺术学院 门面 校区 上一篇: 广西泽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德保县龙光乡那印村陇合屯等3个通屯道路安防工程(项目编号:BSZC2020-J2-240011-GXZR)竞争性谈判公告由广西泽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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