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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第一职专8#楼改宿舍及其他改造工程采购公告由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招标信息 |
时间:2020-04-21 14:4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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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君恒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辽宁省阜新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委托,对第一职专8#楼改宿舍及其他改造工程的重立项项目(项目编号:LNFXZC2020040029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化粪池工程、楼宿舍土建、安装、屋面维修、消防管路、室外管路、采暖改造等质量标准:合格(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639394元。 最高限价金额: 2639394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①需具有营业执照;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③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④项目经理的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⑤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4月22日8时起至2020年4月27日16时30分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在疫情期间采用线上领取文件方式,具体领取方式电话联系代理机构。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 0元/本(免费),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2020年05月11日北京时间14:0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竞争性磋商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室(供应商可以邮寄送达响应文件,具体事宜电话联系代理机构。)。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4月22日至2020年4月27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省阜新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 地址:阜新市西山路73号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418-2281501 采购代理机构:阜新君恒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新市海州区尹城街10-1门 项目联系人:朱德军/杨帆 联系电话:0418-2172666 传真:0418-2172666 邮箱地址:303408118@qq.com 开户行:阜新银行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阜新君恒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2003000002568 阜新君恒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0-04-21
工程量清单.rar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竞争性磋商)第一职专8#楼改宿舍及其他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竞争性磋商)第一职专8#楼改宿舍及其他改造工程采购公告由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7451428 信息来源:政府采购中心 官方发布时间:4月2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21 14:4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来源:辽宁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竞争性 改造工程 及其他 宿舍 上一篇: 吉林医药学院收发室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由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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