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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邮政分公司采购分销产品运输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由新疆亿拓银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
时间:2020-04-21 19:4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新疆亿拓银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喀什地区邮政分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喀什地区邮政分公司采购分销产品运输服务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喀什地区邮政分公司采购分销产品运输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YTYFKSCG-(TP)-2020-3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长振 项目联系电话:1879954956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喀什地区邮政分公司 地址:喀什地区邮政分公司 联系方式:1573998660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亿拓银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长振18799549562 代理机构地址: 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浙商大厦22楼2208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否则将被拒绝:(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提供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的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或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提供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6)法定代表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何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原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何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表原件);(7)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2019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承诺函原件);(8)本项目必须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9)必须提供本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原件;报名时请携带以上证件及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投标单位需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投标要求您的投标可能被拒绝。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20年04月21日 10:30 至 2020年04月27日 1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浙商大厦22楼2208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长振 项目联系电话:18799549562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2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浙商大厦22楼2208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0年04月21日 10:30 至 2020年04月27日 1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20年04月30日 11: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4月30日 11: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浙商大厦22楼会议室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4月30日 11: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浙商大厦22楼会议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挂网、开标、评标、定标、结果公示等流程均严格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执行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物流运输服务。 预算20万元。 期限:两年 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喀什地区邮政分公司采购分销产品运输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喀什地区邮政分公司采购分销产品运输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由新疆亿拓银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7469349 信息来源:新疆亿拓银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2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21 19:4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来源:新疆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喀什 竞争性 服务项目 邮政 上一篇: 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供应室及内镜室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由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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