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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城建道路维修工程监理的采购公告辽宁采购

时间:2020-04-24 14:1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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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572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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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2020年城建道路维修工程监理的采购公告
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委托,对 2020年城建道路维修工程监理(项目编号:DDZC20200400279)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是否进口
主要服务要求
数量

01
锦山大街、宝山大街道路维修工程监理
已落实

1.锦山大街(二纬路-九江街)道路维修工程监理
2.宝山大街(山上街-盘道岭)道路维修工程监理
投资估算额为1887 万元
1

02
滨江路道路维修工程监理
已落实

滨江路(珍珠桥-曙光路)道路维修工程监理
投资估算额为464 万元
1

03
春三路、红房二街、道路治理及桥梁维修工程监理
已落实

1.道路病害治理项目
2.规范停车位步道改造
3.春三路(桃源路-红房一街)
4.红房二街(春一路-春五路)
5.其他桥梁维修
6.振安桥附属亲水平台
投资估算额为1155万元
1

注:本项目包含3个合同包,供应商可兼投但不可兼中。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所有项目监理控制费率为:不高于市财政部门审定的工程施工费的1.2%。
01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226,440.00 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 226,440.00 元。
02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55,680.00 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 55,680.00 元。
03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138,600.00 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 138,600.00 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6.1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6.2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 04249:00时起至2020043016:3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春一路38-12号) 0415-6228989/18242566565。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免费。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现场方式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将上述材料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到代理机构进行确认;电子邮件方式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lnhdgcxmglyxgs@126.com)并致电0415-6228989,写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在领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资料审查通过后,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并将纸质材料邮寄至代理机构。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202005069:3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点: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春一路38-12号)。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042420200430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丹东市振兴区五经街6号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15-2120533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丹东市振兴区春一路38-12号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15-6228989
真:0415-6228989
邮箱地址:lnhdgcxmglyxgs@126.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万达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号:21050110648800000054
 
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0424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2020年城建道路维修工程监理的采购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2020年城建道路维修工程监理的采购公告辽宁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7708865
信息来源:政府采购中心
官方发布时间:4月2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24 14:1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来源:辽宁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城建   工程监理   道路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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