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讷河市、泰来县、甘南县、黑龙江省克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黑龙江省2020年春季农田统一灭鼠原药母液及带料加工项目(四)竞争性谈判公告黑龙江采购 |
时间:2020-04-24 15:1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黑龙江广瑞招标有限公司受讷河市、泰来县、甘南县、黑龙江省克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黑龙江省2020年春季农田统一灭鼠原药母液及带料加工项目(四)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2020年春季农田统一灭鼠原药母液及带料加工项目(四) 项目编号:GRZB2020-04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5886354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讷河市、泰来县、甘南县、黑龙江省克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讷河市城南新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泰来镇八一路456号 ;甘南县甘南镇文明大街147号(老公安局院内北侧一楼);克山县政府2号院3号楼 联系方式:讷河市:联系人:戚先生,0452-3322637;泰来县:联系人:郭先生 ,0452-8223265;甘南县:联系人:李先生,0452-5622578;克山县:联系人:沈先生,0452-452279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广瑞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毛女士;联系方式:0451-58863548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4号明珠公寓一单元32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有符合该项目的营业范围。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有企业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具有溴敌隆原药的农药登记证、溴敌隆母液的农药登记证及生产许可证。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20年04月24日 08:30 至 2020年04月2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4号明珠公寓一单元32楼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58863548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4月29日每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3:00时-17:00时(法定假日除外)到黑龙江广瑞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4号,明珠公寓1单元32楼)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5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0年04月24日 08:30 至 2020年04月2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20年05月07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5月07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4号明珠公寓一单元32楼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5月07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4号明珠公寓一单元32楼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项目名称:黑龙江省2020年春季农田统一灭鼠原药母液及带料加工项目(四) 二、项目编号:GRZB2020-0406 三、采购内容:灭鼠药 采购预算:一包:100,000.00元、二包:50,000.00元、三包:50,000.00元、四包:100,000.00元。 四、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讷河市、泰来县、甘南县、黑龙江省克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黑龙江省2020年春季农田统一灭鼠原药母液及带料加工项目(四)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讷河市、泰来县、甘南县、黑龙江省克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黑龙江省2020年春季农田统一灭鼠原药母液及带料加工项目(四)竞争性谈判公告黑龙江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7712572 信息来源:黑龙江广瑞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2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24 15:1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来源:黑龙江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黑龙江省 讷河市 母液 泰来县 甘南县 上一篇: 密山市、虎林市、萝北县、集贤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黑龙江省2020年春季农田统一灭鼠原药母液及带料加工项目(七)竞争性谈判公告黑龙江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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