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招标 |
某单位福州市连江县丹阳镇山边岗工间信息化改造项目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福建采购 |
时间:2020-04-28 10:4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某单位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连江县丹阳镇山边岗工间信息化改造项目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市连江县丹阳镇山边岗工间信息化改造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FJHJZB[TP]2020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杰芬 项目联系电话:0591-8621662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单位 地址:福州市连江县丹阳镇 联系方式:张先生1785951177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杰芬0591-86216625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金源大广场西区813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特殊要求:包:1 无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20年04月28日 10:30 至 2020年05月0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金源大广场西区813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杰芬 项目联系电话:0591-86216625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28.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介绍信原件,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1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0年04月28日 10:30 至 2020年05月0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20年05月08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5月08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金源大广场西区813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5月08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金源大广场西区813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不适用。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 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 预算 谈判 保证金 1 1-1 福州市连江县丹阳镇山边岗工间信息化改造项目采购 按采购文件要求 280000 否 280000 4000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某单位福州市连江县丹阳镇山边岗工间信息化改造项目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某单位福州市连江县丹阳镇山边岗工间信息化改造项目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福建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8041779 信息来源: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2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28 10:4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丹阳 连江县 山边 福州市 上一篇: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南宁市青秀区环境卫生管理站环卫职工清凉饮料(绿豆、白糖)采购(项目编号:QXQZC2020J10497)竞争性谈判公告广西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相关文章 |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福建政府采购网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招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招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