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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考核与评价项目的采购公告辽宁采购 |
时间:2020-04-28 14:4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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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辽阳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委托,对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绩效考核,随机抽取地区和政府部门进行营商环境评价。项目(项目编号:LNZC2110002020040028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名称内容数量★1对辽阳市市(中、省)直部门进行营商环境专项绩效考核一、考核内容 按照《辽阳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辽市政发〔2020〕2号)文件的要求设计辽阳市市(中、省)直部门营商环境专项绩效考核细则,开展考核实施工作,对考核结果进行核算计分,向采购人提交考核结果。二、项目成果2020年辽阳市营商环境专项绩效考核结果。1次★2对辽阳市参与营商环境专项绩效考核的市(中、省)直部门进行培训 以《辽阳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辽市政发〔2020〕2号)文件中涉及的十八个指标为基础,分指标对辽阳市参与营商环境专项绩效考核的市(中、省)直部门进行培训。通过培训,指导各部门对照先进地区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瓶颈问题。1次★3对辽阳市1个县(市)区进行营商环境评价一、评价内容 对辽阳市1个县(市)区进行营商环境评价,具体评价的县(市)区由采购人决定。供应商需参照国际国内具有影响力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架构和评价方法设计县(市)区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确定评价方案,开展评价实施工作,提交评价报告,并协助随机抽取的县(市)区针对营商环境评价问题开展整改工作,形成整改工作进展报告。二、项目成果要求 1.2020年6月30日前中标单位提交对随机抽取的1个县(市)区进行营商环境评价的具体细则; 2.2020年9月30日前中标单位提交随机抽取的1个县(市)区的营商环境评价报告; 3.2020年12月31日前中标单位协助随机抽取的1个县(市)区针对营商环境评价问题开展整改工作,并形成整改工作进展报告。1次★4对辽阳市3个政府部门进行营商环境评价一、评价内容对辽阳市3个县(市)区进行营商环境评价,具体评价的县(市)区由采购人决定。供应商需设计详细的评价指标体系,制定评价方案,开展评价实施工作,提交评价报告,并协助随机抽取的政府部门针对营商环境评价问题开展整改工作,形成整改工作进展报告。二、项目成果要求1.2020年6月30日前中标单位提交对随机抽取的3个政府部门进行营商环境评价的具体细则;2.2020年9月30日前中标单位提交随机抽取的3个政府部门的营商环境评价报告;3.2020年12月31日前中标单位协助随机抽取的3个政府部门针对营商环境评价问题开展整改工作,并形成整改工作进展报告。1次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0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 300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无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4月29日8:30起至5月8日17: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0元/本(免费),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2020年5月13日9:00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竞争性磋商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5月8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阳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地址:辽阳市文圣区新城路9号 项目联系人:毛春义 联系电话:0419-3860106 采购代理机构:辽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辽阳市文圣区新城路9号辽阳市人民政府A座五楼 项目联系人:唐晓光 联系电话:0419-3868654 传真:0419-3868638 邮箱地址:174797982@qq.com 开户行:辽阳银行白塔支行(或辽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7000016779990100001022 辽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04-28
辽阳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考核与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辽阳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考核与评价项目的采购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辽阳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考核与评价项目的采购公告辽宁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8056341 信息来源:政府采购中心 官方发布时间:4月2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28 14:4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招标投标法》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来源:辽宁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辽阳市 建设局 环境 第三方 上一篇: 2019年东港市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招标辽宁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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