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招标 |
拜城县农业农村局高标准蔬菜种植大棚建设项目新疆采购 |
时间:2020-04-30 10:4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 采购项目编号: BCX-ZFCG(jzx)2020-059、2020-060 二、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三、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拜城县康其乡赛比墩(7)村高标准蔬菜种植大棚建设项目 1 2668805.87 个 详情请下载附件 原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拜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2 拜城县布隆乡欧吐拉布隆(4)村高标准蔬菜种植大棚建设项目 1 2717855.87 个 详情请下载附件 原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拜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四、 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开标时资质审验内容:(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身份证(法人无法到场的需要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3)投标保证金收据;(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5)安全生产许可证;(6)现场勘查报告(现场勘察由采购人统一带队,2020年5月9日上午11点,农林大厦911室集合。勘察报告由采购单位统一出具,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为有效,开标验资时以采购单位提供勘查报告为准)。 委托书必须写清项目及项目编号,法人、被委托人手签或私章 开标时(标书启封前)将对上述资质进行审验,以上资质均为副本原件,如不能当场提供的,取消其投标资格。不能提供原件的,所提供的复印件必须为公证处公证过的复印件。 五、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发售时间: 2020-04-30 至 2020-05-11 16:30:21 上午: / 下午: /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址:拜城县行政服务中心312室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公告附件下载 4.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 0 六、 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05-11 17:00:00 七、 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拜城县行政服务中心3楼1号开标室 八、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05-11 16:30:56 九、 谈判地址:拜城县行政服务中心3楼1号开标室 十、 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序号 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方式 备注 1 拜城县康其乡赛比墩(7)村高标准蔬菜种植大棚建设项目 52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拜城支行 3014130109200024488 对公缴纳 2 拜城县布隆乡欧吐拉布隆(4)村高标准蔬菜种植大棚建设项目 54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拜城支行 3014130109200024488 对公缴纳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4、其他事项 /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拜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骊 联系电话:0997-8622037 传真:0997-8622037 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胜利路30号 2、采购人名称:拜城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 冉瑾 联系电话:0997-8622412 传真:/ 地址:农林大厦911室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拜城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柳丽 监督投诉电话:0997-8623036 传真:/ 地址: / 附件信息: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拜城县农业农村局高标准蔬菜种植大棚建设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题:拜城县农业农村局高标准蔬菜种植大棚建设项目新疆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8214608 信息来源:拜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官方发布时间:4月3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30 10:4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来源:新疆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拜城县 建设项目 高标准 大棚 农村 上一篇: 西塞山区2020年市政设施维护维修工程服务湖北招标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相关文章 |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新疆政府采购网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招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招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