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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2020年度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处理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广东采购

时间:2020-05-05 07:0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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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珠海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珠海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2020年度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处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珠海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2020年度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处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Z20--11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鲁

项目联系电话:260032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珠海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

地址:珠海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

联系方式:张汉涛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鲁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响应供应商编制的谈判响应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响应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交最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以便核查);(5)具有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处理设备操作运营的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6)响应供应商近三年以来(谈判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7)响应供应商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诚信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飞灰固化物转移运输部分允许分包(本项目仅限于此部分允许分包),响应供应商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准运范围含有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且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核准运输飞灰固化物【HW18】专项许可或具有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出具的专项运输垃圾焚烧飞灰证明,提供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响应供应商此部分分包,则响应文件须提供分包方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分包承诺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响应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1、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5.响应供应商必须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谈判文件。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20年05月06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1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09号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鲁

项目联系电话:2600320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106.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报名(现场购买只接受现金支付;网上报名须另加人民币50元),如采用网上报名获取谈判文件方式:填写并打印《购买标书登记表》后,连同上述资料及缴纳标书款凭证一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hezhizhaobiao@qq.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要求原件现场核查的项目不适用网上报名,响应供应商须到现场办理报名。谈判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户名: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银桦支行 银行账号:9550880205910600182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3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0年05月06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1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20年05月14日 10: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4日 10: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12楼7号开标室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5月14日 10: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12楼7号开标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珠海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2020年度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处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400-202004-021010-0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2020年度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处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60,0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珠海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2020年度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处理服务项目1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60,000.00元

2.采购编号:HZ20-118

3.采购项目品目:其他服务。

4.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6.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

7.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联系电话:0756-2602073。

8.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六、响应供应商资格: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响应供应商编制的谈判响应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响应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交最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以便核查);

(5)具有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处理设备操作运营的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响应供应商近三年以来(谈判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

(7)响应供应商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诚信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飞灰固化物转移运输部分允许分包(本项目仅限于此部分允许分包),响应供应商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准运范围含有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且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核准运输飞灰固化物【HW18】专项许可或具有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出具的专项运输垃圾焚烧飞灰证明,提供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响应供应商此部分分包,则响应文件须提供分包方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分包承诺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响应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1、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响应供应商必须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谈判文件。

说明: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和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购买谈判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②如经办人是被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谈判文件的响应供应商参加报价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5)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报名(现场购买只接受现金支付;网上报名须另加人民币50元),如采用网上报名获取谈判文件方式:填写并打印《购买标书登记表》后,连同上述资料及缴纳标书款凭证一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hezhizhaobiao@qq.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要求原件现场核查的项目不适用网上报名,响应供应商须到现场办理报名。谈判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户名: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银桦支行

银行账号:9550880205910600182

(6)已报名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zhuhai.gdgpo.com/)和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zhuhai.gov.cn)注册,否则将影响中标通知书的发放(之前已注册的供应商不需重复注册)。

七、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05月06日至2020年05月11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3个工作日)到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09号)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4日10时00分。

九、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12楼7号开标室。

十、谈判时间:2020年05月14日10时00分。

十一、谈判地点:(详细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12楼7号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0年05月06日至2020年05月11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李鲁    联系电话:0756-2600320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张汉涛    联系电话:0756-8519223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香洲人民东路221号2栋1008房

联系人:李鲁

联系电话:0756-2600320

传真:0756-2600321

邮编:519000

(三)采购人:珠海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

地址:珠海市前山南溪青松路

联系人:张汉涛

联系电话:0756-8519223

传真:0756-8519225

邮编:5190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文件

 

 

发布人: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30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珠海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2020年度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处理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珠海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2020年度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处理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广东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8633503
信息来源: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5月5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05 07:0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珠海市   废弃物   竞争性   固体   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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