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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林业局浦城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福建采购

时间:2020-05-07 11:2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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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59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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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浦城县林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浦城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编制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浦城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编制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JWC闽招字[2020]CX0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599-28318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浦城县林业局

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494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180657833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官女士0599-2831888

代理机构地址: 浦城县丹桂河北路188号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5.1、供应商须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财务财务状况报告;(三)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核发的有效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5.3、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供应商已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5.4、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6.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20年05月07日 08:30 至 2020年05月0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浦城县丹桂河北路188号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599-2831888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35.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线下获取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3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0年05月07日 08:30 至 2020年05月0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20年05月11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1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浦城县丹桂河北路188号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5月11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浦城县丹桂河北路188号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小型、微型企业产品: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凡参加此次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其报价部分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但必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②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证明文件,时间须为上一年度或本年度。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执行)。 ③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投标供 应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声明属何类划型标准规定)规定,且列明所属行业,并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声明属何类划型标准规定》中“各行业划分标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A、涉及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划型的企业:应提供该企业经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表(应能体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B、涉及从业人员划型的企业:应提供该企业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本企业所在地辖区内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税务机关或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 ④若同时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相矛盾,评审时将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给予其10%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标准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网址: 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709/t20170904_8787205.htm )” 。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浦城县林业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浦城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编制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现邀请以下公司:

  • 福建省林业勘察设计院
  • 厦门市鹭坤林业设计有限公司
  • 福州山海农林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浦城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编制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 FJWC闽招字[2020]CX009

3.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浦城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编制服务项目



1


350000


350000


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须提供本项目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其他政策:无。(2)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供应商须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财务财务状况报告;
  •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核发的有效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5.3、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供应商已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5.4、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6.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7.供应商报名期限: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5月9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到 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浦城县丹桂河北路188号)购买招标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0年5月11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浦城县丹桂河北路188号),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谈判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0.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11.本项目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浦城县林业局公告栏上

12.招标人:浦城县林业局

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494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065783308

 

13.招标代理: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浦城县丹桂河北路188号

电话:0599-2831888

联系人:官女士

 

 14.监督部门名称:浦城县林业局监察室

地点:浦城县林业局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浦城县林业局浦城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浦城县林业局浦城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福建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8821713
信息来源: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5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07 11:2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浦城县   林业局   竞争性   自然保护   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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