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标 2019年招标 2018招标 2017招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招标

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道办事处惠宾街道村屯清淤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辽宁采购

时间:2020-05-08 18:2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594760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辽宁政府采购网 发布关于: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道办事处惠宾街道村屯清淤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辽宁采购的信息
来源:辽宁政府采购网
2020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惠宾街道村屯清淤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惠宾街道村屯清淤工程

项目编号:LHZC(HB)2020-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主任

项目联系电话:0427-651505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道办事处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系方式:高主任、0427-651505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工、13190312617

代理机构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东跃街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4、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需具备下列条件:1)经年检的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4)银行开户许可证。5)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亲自投标)、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投标的,还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复印件及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20年05月09日 08:30 至 2020年05月12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东跃街)

 

三、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后,原件当即返还,复印件留存备查,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竞谈文件。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主任

项目联系电话:0427-6515056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9.986875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2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0年05月09日 08:30 至 2020年05月12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20年05月13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3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5月13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惠宾街道村屯清淤工程

2.采购单位: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道办事处

3.工程地点:惠宾街道所属指定地点

4.采购内容:对村屯沟渠进行清淤(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 4 日内完成。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道办事处惠宾街道村屯清淤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道办事处惠宾街道村屯清淤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辽宁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8933483
信息来源: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5月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08 18:2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来源:辽宁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工程   兴隆   盘锦市   村屯   竞争性

上一篇: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昌吉分院医疗耗材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新疆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辽宁政府采购网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招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招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