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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丰县委政法委员会海丰县海城镇综治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广东采购

时间:2020-05-10 18:1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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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597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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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广东公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受 中共海丰县委政法委员会 的委托,拟对 海丰县海城镇综治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521-202004-107001-0007

二、采购项目名称:海丰县海城镇综治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191,576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是生产制造或经营销售本项目产品的制造商或有资格的供应商,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近段时间内(3个月或以上)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复印件及近段时间内(3个月或以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声明函。(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6)为确保本项目设备产品的合法来源,供应商必须提供本项目设备产品来源正规合法的承诺书。(承诺书内容:本供应商在此郑重承诺,项目在中标后供货时,保证提供本项目设备产品正规合法来源证明材料的承诺,加盖公章)

 7)为保证本项目设备产品可靠性、合法来源及产品质量,供应商必须承诺中标后供货时提供所有投标产品具有权威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供采购人核查,如不提供或提供的和投标响应文件不一致,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提供书面承诺书,加盖公章)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0)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应是生产制造或经营销售本项目产品的制造商或有资格的供应商,且营业经营范围能满足本项目的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25号)要求,对参加登记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者、重点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谈判的资格。(供应商对以上两个网站自行查询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官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具体注册步骤:进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官网)-用户登陆-立即注册-供应商-注册成功。

  携带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登记,同时提供以上材料原件及人员用工合同、身份证原件备查,经现场核查后符合要求者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本项目只接受已登记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 年05 月11 日 至 2020 年 05 月 13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3个工作日)到(广东公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联河小区富城花园第二栋B型12号二楼)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05 月15 日14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联河小区富城花园第二栋B型12号二楼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20 年05 月15 日14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联河小区富城花园第二栋B型12号二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5 月 11 日 至 2020 年 05 月 13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周思航
联系电话:0660-699868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张惠文
联系电话:0660-6600142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公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联河小区富城花园第二栋B型12号

联系人:周思航
联系电话:0660-6998688

传真:0660-6997688
邮编:516400

(三)采购人:中共海丰县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汕尾市海丰县人民政府大院内

联系人:张惠文
联系电话:0660-6600142

传真:0660-6600143
邮编:5164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公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0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中共海丰县委政法委员会海丰县海城镇综治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
十环招标网标题:中共海丰县委政法委员会海丰县海城镇综治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广东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9105581
信息来源:广东公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5月1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10 18:1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海丰   海城   海丰县   综治   竞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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