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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市镇南尧村功能提升项目(综合农贸市场建设)云南采购

时间:2020-05-11 12:1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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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598800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云南政府采购网 发布关于:拉市镇南尧村功能提升项目(综合农贸市场建设)云南采购的信息
来源:云南政府采购网
2020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竞争性谈判公告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拉市镇南尧村功能提升项目(综合农贸市场建设)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玉龙纳西自治县拉市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拉市镇南尧村功能提升项目(综合农贸市场建设)”进行竞争性谈判。

2、本次采购的资金为财政性资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独立完成谈判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竞标人(以下简称:竞标人)进行密封投标,选定中标人。

3、谈判 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工期



1


拉市镇南尧村功能提升项目(综合农贸市场建设)


1


45日历天



4、采购预算:100万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谈判方式:竞争性谈判

    6、评标方法:详见第八章

7、竞标人的资格要求:

7.1竞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7.2竞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承担过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个;

7.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19年度任意连续个月的记录);

7.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

7.5竞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7.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7、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7.8 本次谈判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9、工期:合同签订后 45日历

    10、谈判文件发售时间:于2020 5    12 日至2020 5  14 日止(节假日除外),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丽江市瑞旭主题酒店一楼)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费用:600.00元/份,工程量清单:200元/份。售后不退。

    竞标人在报名时必须携带:1、单位介绍信;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年检合格);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2019年年检合格,取消年检的请附相关证明材料);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5、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提供业绩原件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截图复印件。

注:以上原件还需要携带一套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现场报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否则,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费不予退还。

    11、投标截止时间:2020 5    19 日上午11:00止。

    1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玉龙纳西自治县拉市镇人民政府

  现场递交,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竞标人应按规定足额交付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者,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元。(大写:万元整);

    12、开评标时间:2020  5   19  日上午11:00。

开标地点:玉龙纳西自治县拉市镇人民政府

    13、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玉龙纳西自治县拉市镇人民政府

    14、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毕工   

电话:18487350015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拉市镇南尧村功能提升项目(综合农贸市场建设)
十环招标网标题:拉市镇南尧村功能提升项目(综合农贸市场建设)云南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9170383
信息来源: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5月1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11 12:1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来源:云南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市镇   农贸市场   功能   项目   南尧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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