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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西县龙潭镇富光村西北侧(东段)、京溪园镇长滩日新学校西北侧、五经富镇龙山村张何孔边坡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广东采购 |
时间:2020-05-13 16:4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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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揭西县自然资源局 的委托,拟对 揭西县龙潭镇富光村西北侧(东段)、京溪园镇长滩日新学校西北侧、五经富镇龙山村张何孔边坡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5222-202005-193-0009 二、采购项目名称:揭西县龙潭镇富光村西北侧(东段)、京溪园镇长滩日新学校西北侧、五经富镇龙山村张何孔边坡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593,270.62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项目内容 数 量 单 位 最高限价(元) 完工期 1 龙潭镇富光村西北侧(东段)、京溪园镇长滩日新学校西北侧、五经富镇龙山村张何孔边坡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1 项 2593270.62 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报价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报价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必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5、供应商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见谈判文件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 年05 月14 日 至 2020 年 05 月 20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3个工作日)到(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05 月27 日15 时0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20 年05 月27 日15 时0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揭阳市榕城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5 月 14 日 至 2020 年 05 月 20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元绵泰联系电话:0663-821217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郑曼婷 联系电话:0663-553612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 联系人:元绵泰 联系电话:0663-8212178 传真:0663-8598108 邮编:522000 (三)采购人:揭西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河婆街道温泉二横路1号 联系人:郑曼婷 联系电话:0663-5536121 传真:0663-5522468 邮编:5154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3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揭西县龙潭镇富光村西北侧(东段)、京溪园镇长滩日新学校西北侧、五经富镇龙山村张何孔边坡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 十环招标网标题:揭西县龙潭镇富光村西北侧(东段)、京溪园镇长滩日新学校西北侧、五经富镇龙山村张何孔边坡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广东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9359394 信息来源: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5月1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13 16:4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龙山 揭西县 龙潭 竞争性 镇长 上一篇: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石朝乡人民政府采购香榧产业管护复合肥项目(二次)采购公告贵州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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