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规划四路(规划十二路至太丰路段)道路排水工程监理(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蔡甸区政府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单(J20065813-5640)的要求,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蔡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其“规划四路(规划十二路至太丰路段)道路排水工程监理(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供应商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DFHT-C2020-4014-1
(二)项目名称:规划四路(规划十二路至太丰路段)道路排水工程监理(二次)
(三)采购预算:7657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
(1)项目包编号: 1
(2)项目包名称:规划四路(规划十二路至太丰路段)道路排水工程监理(二次)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 服务
(4)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5)采购预算:765700元
(6)工期: 270日历天
(7)监理服务期: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30日历天
2、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3、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直接到我处查阅。
4、采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拟派的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须提供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职称证、学历证、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3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缴纳证明及常驻施工现场的承诺;
4、拟派监理项目部至少具备3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人员(以监理上岗证上所述专业为准,不含总监),且须提供监理项目部3人的上岗证、职称证、学历证、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及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3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缴纳证明;
5、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供应商成立时间不满3年的只需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6、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经济处罚承诺书(格式自拟);
7、供应商须提供截止本公告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的加盖公司公章的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备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20年 07 月 08 日起至 2020年 07 月 14 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证明材料领取采购文件。
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获取地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区十里铺特5号十里和府1号楼公司2楼203室。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领取领取;
3、营业执照及二代身份证原件查看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资料齐全的发售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蔡甸区蔡甸大街221号(蔡甸区政务中心四楼)
(二)截止时间:2020年 7 月 22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蔡甸区蔡甸大街221号(蔡甸区政务中心四楼)
(二)时间:2020年 7 月 22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武汉市蔡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武汉市蔡甸区莲花湖大道231号
联 系 人:周兵
电 话:027-69606677
采购代理: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汉阳区十里铺十里和府1号楼3楼301室
联 系 人:辛璞玉
电 话:18707172290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 027-69845629
九、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07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规划四路(规划十二路至太丰路段)道路排水工程监理(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规划四路(规划十二路至太丰路段)道路排水工程监理(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湖北招标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4118493
信息来源: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07 18:41:33
历史上的今天资讯:·1986年6月28日邓小平谈改革政治体制 增强法制观念。 ·1934年6月28日“满洲帝国”实行日满经济一体化。
来源: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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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湖北 招标 竞争性 路段 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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