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饮水安全峡口镇泗湘溪村(龚家垭、中坝)机井供水配套工程采购项目(兴采计备[2020]XM0273号)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0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SZ0741-202001-01G
2、项目名称:兴山县饮水安全峡口镇泗湘溪村(龚家垭、中坝)机井供水配套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117.799424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117.799424万元
6、采购需求:新建蓄水池2座共400立方米、机井保护井2座、水厂2座共152.22平方米;布设配水管道20750米;安装水表箱254个、减压阀10个、配套全自动消毒设备2套(详见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120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3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供应商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6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均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分别对应的为B证、C 证),且在有效期内,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A证 (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
3.7拟派本工程的项目人员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注册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提供项目负责人承诺书,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②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专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③拟派五大员资格: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应具有相应岗位证(或培训证、资格证,须提供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④项目管理机构社保: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任意连续三个月(2020年4月~2020年6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提供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或电子章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8供应商已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五大员 ”
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提供《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导出的标注有二维码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9相关声明及承诺:
①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②供应商必须提供“最终磋商承诺书”作为投标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③供应商必须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承诺书”作为本项目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8日至2020年07月20日08时30分止(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注:08:00时开始接受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
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电子光盘及相关资料现场递交至兴山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7月2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兴山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供应商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及电子光盘,采购人将拒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7.3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安全生产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兴山县香溪大道39号
联系方式:0717-25827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德瑞酒店21楼
联系方式:159274115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智鹏
电 话:15927411561
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