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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中医院磁共振成像系统购置项目招标公告湖北招标 |
时间:2020-07-20 18:1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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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竹溪县中医院磁共振成像系统购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快捷登录“投标人”处进行注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8月14 日 09 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B0103-2007-ZCHW0602 溪采计备【2020】ZX0203号计划函 项目名称:竹溪县中医院磁共振成像系统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1050万元,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无效,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 最高限价:人民币1050万元,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 采购需求: 1.5T磁共振成像系统一套,该系统利用核磁共振原理,依据所释放的能量在物质内部不同结构环境中不同的衰减,通过外加梯度磁场检测所发射出的电磁波,即可得知构成这一物体原子核的位置和种类,据此可以绘制成物体内部的结构图像。 交货期:30天 质保期: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供应商为中国境内生产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I类医疗器械)。 4)供应商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III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II类医疗器械); 5)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6)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查询时间在发布公告之后,以开标当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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