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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杏花乡中心学校红安县东方小学及附属幼儿园检测项目(项目编号:HAC2020221)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湖北招标

时间:2020-08-12 17:2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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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AC2020221

2、采购计划备案号:红采计备【2020】XM06号

3、项目名称:红安县东方小学及附属幼儿园检测项目(项目编号:HAC2020221)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5(万元)

6、最高限价:25(万元)

7、采购需求: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3000平方米,1、小学主体建筑工程:新建教学楼1栋5层,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新建综合楼1栋5层,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新建学生宿舍2栋4层,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新建教师周转宿舍1栋5层40套,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新建学生食堂1栋3层,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新建厕所100平方米。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2、幼儿园主体建筑工程:新建幼教综合楼1栋3层,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新建300米环形跑道运动场10000甲方米;新建围墙、校门以及供电、供排水、道路硬化、校园绿化等。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及企业相关证明材料。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文件规定,如投标人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文件的政策支持,须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合格有效时间内的)、清单公告媒体的网页打印件并作出明显标识,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投标产品在清单内,符合政策支持要求的,将给予技术分总分加2分,加分为一次性加分,加之技术分得分满分为止。
(3)、投标人如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投标人如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及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是否适用以上政府采购政策:适用。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检测范围涵盖本项目所有内容。
3、供应商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范围涵盖本项目内容。
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工程师执业证书,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5、根据《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人员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6〕299 号)要求“从事水泥、钢筋、混凝土、砂浆等见证取样检测的检测机构,原则上不得跨区域(市、县)开展检测业务”,供应商应在项目所在地有固定的检测场地、检测人员、仪器设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08月13日至2020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免费下载)

3、方式:

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免费下载)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0年08月26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安县东上店上店春晓还建房三楼)3号开标厅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08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安县东上店上店春晓还建房三楼)3号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红安县杏花乡中心学校

地   址:红安县杏花乡中心学校

联系方式:138720035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红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15971377904/138720023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文兰、杨武

电   话:15971377904/1387200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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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红安县杏花乡中心学校红安县东方小学及附属幼儿园检测项目(项目编号:HAC2020221)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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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7224170
信息来源: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官方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12 17:22:50
来源: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幼儿园   湖北   招标   红安县   竞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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