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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市公安局警用无人机及无人机防御产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湖北招标

时间:2020-09-15 18:2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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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735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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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WXG-20ZC-HW350

2、采购计划备案号:应财采计[2020]A0908-1号

3、项目名称:应城市公安局警用无人机及无人机防御产品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48(万元)

6、最高限价:48(万元)

7、采购需求:

应城市公安局警用无人机及无人机防御产品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来源:十环招标网==》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质量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相关参数彩页或者公安部检测报告;标★项为重要参数,中标人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前往采购单位进行产品测试,若测试不满足则验收不通过;投标人提供的响应参数须全部满足采购质量要求,一项不达标则为不合格产品不予验收,供方无条件退货。(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验收标准:符合采购参数要求及相关国家标准;验收合格后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按照采购要求及时供货;验收合格后 10 个工作日内付款合同金额 95%(其它特殊不可抗拒情况除外),余款合同金额5%作为服务质保金1年内付清。(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并交付使用;未按工期完成供货的,按延误一天处以罚金人民币1000.00元/天,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需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所使用无人机产品应具备公安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分包或转包。(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09月16日至2020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应城市体育馆南路陈塔社区宇洋双创园5楼515室

3、方式: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报名时间内,携带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一次性提交一套相关证明材料登记备案(原件备查),所有复印件清晰彩印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4、售价:1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0年09月2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09月2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省应城市体育馆南路陈塔社区宇洋双创园5楼516室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09月2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应城市体育馆南路陈塔社区宇洋双创园5楼51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询问和质疑
 相关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询问和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或负责人)代表签字和签章、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2、信息发布
 本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3、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二代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等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备查),全程参加报名和招标活动,不得更换或缺席。
(注:投标单位应对其提供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不符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核(原件备查),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应城市公安局

地   址:应城市汉宜大道5号

联系方式:186712228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应城市体育馆南路陈塔社区宇洋双创园5楼515室

联系方式:0712-3225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警官

电   话:18671222803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应城市公安局警用无人机及无人机防御产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应城市公安局警用无人机及无人机防御产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湖北招标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0165287
信息来源: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5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15 18:21:27
来源: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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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湖北   招标   应城市   无人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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