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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蔡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蔡甸常福大道(K2+590至K2+670)道路排水工程施工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湖北招标

时间:2020-12-17 11:1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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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QS-GC-2021-003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0129314-8608

3、项目名称:蔡甸常福大道(K2+590至K2+670)道路排水工程施工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95.955116(万元)

6、最高限价:395.955116(万元)

7、采购需求:

道路排水工程,详细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根据武汉市财政局【2020】77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特别通道服务的通知》供应商须承诺无纳税、社保等方面失信记录;
(3)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提供身份证、社保卡、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和本单位劳务合同;
(5)拟派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的违约经济处罚措施的承诺、无在建工程的违约经济处罚措施的承诺和只承担本工程的违约经济处罚措施的承诺;
(6)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身份证、社保卡、职称证和本单位劳务合同;
(7)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资质,提供岗位证、身份证、社保卡和本单位劳动合同(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C证);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 查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行贿”无行贿记录;
(10)提供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的承诺函;
(11)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并提供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12)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25附46-47强胜招标公司二楼采购组

3、方式:

现场领取。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须为项目经理)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详见磋商公告附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本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所有内容。供应商请携带此内容中的材料原件一套和胶装成册的复印件一套(复印齐全并加盖公章)获取磋商文件。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没有提供原件或复印件无有效公章的材料,恕我公司一概不接受报名。

4、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0年12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蔡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蔡甸大街221号蔡甸区政务中心四楼)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12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市蔡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蔡甸大街221号蔡甸区政务中心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②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③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④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⑤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等,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2、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有效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磋商仪式。
3、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届满之日(或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书面质疑函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依据、证据材料。
5、本项目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蔡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武汉市蔡甸区奓山街道蔡甸经济开发区福康路1号

联系方式:186721906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25附46-47

联系方式:027-856013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佩斯梁晓玉

电   话:027-85601367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武汉蔡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蔡甸常福大道(K2+590至K2+670)道路排水工程施工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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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8174790
信息来源: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17 11:13:10
来源: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武汉   湖北   招标   竞争性   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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