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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县码口镇2020年度脱贫攻坚枇杷新植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云南采购 |
时间:2020-06-07 11:0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永善县码口镇2020年度脱贫攻坚枇杷新植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永善县码口镇2020年度脱贫攻坚枇杷新植项目,采购人为永善县码口镇人民政府,采购资金来自2020年度扶贫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经永善县财政局批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选择供货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善县码口镇2020年度脱贫攻坚枇杷新植项目。 2.2 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本次采购为1个标段; 永善县码口镇2020年度脱贫攻坚枇杷新植项目分布在码口社区、玉马村和利其村,其中码口社区和玉马村采购95128株,利其村采购32500株;计划金额:1920800.00元(大写壹佰玖拾贰万零捌佰元整)。 2.3 供货地点:永善县码口镇人民政府(采购人指定的具体地点)。 2.4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货(具体交货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审查方法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2.6 付款方式:凭税务发票、苗木验收鉴定单、苗木接收单及检疫,提交进行验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苗木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所投产品的销售或生产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3.2投标人须具备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须符合《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5月22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永善县溪洛渡镇过境公路A段4-1号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除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原件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原件,以上原件还需递交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如不按上述要求出示相关证件资料,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4.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00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不接受邮购竞争性谈判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29日14时30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地点为永善县溪洛渡镇过境公路A段4-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发布。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竞争性谈判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善县码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永善县码口镇 联系人:邓云德 电话:1598701905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盛唐城F1地块30栋4202号 联系人:李军 电话:18869520219 2020年05月20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永善县码口镇2020年度脱贫攻坚枇杷新植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永善县码口镇2020年度脱贫攻坚枇杷新植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云南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498918 信息来源:云南中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07 11:0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来源:云南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永善县 枇杷 竞争性 口镇 年度 上一篇: 大庆市龙凤区农业农村局“萨东350米地区”永久占地植被恢复采购A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黑龙江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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