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标 2019年招标 2018招标 2017招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招标

惠来县溪西镇鲁阳村民委员会溪西镇鲁阳上村新农村建设项目(雨污分流)竞争性谈判公告广东采购

时间:2020-06-07 12:2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36235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广东政府采购网 发布关于:惠来县溪西镇鲁阳村民委员会溪西镇鲁阳上村新农村建设项目(雨污分流)竞争性谈判公告广东采购的信息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2020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惠来县溪西镇鲁阳村民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溪西镇鲁阳上村新农村建设项目(雨污分流)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溪西镇鲁阳上村新农村建设项目(雨污分流)

项目编号:GDQS2001GT05022J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663-821217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惠来县溪西镇鲁阳村民委员会

地址:惠来县溪西镇鲁阳村民委员会

联系方式:郑先生 135392927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0663-8212178

代理机构地址: 揭阳市榕城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见谈判文件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5、供应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6、供应商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20年05月28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2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揭阳市榕城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663-8212178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376.945669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获取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15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0年05月21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2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20年06月02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2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6月02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项目内容


数 量


单 位


最高限价(元)


完工期



1


新农村建设项目(雨污分流)


1



3769456.69


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惠来县溪西镇鲁阳村民委员会溪西镇鲁阳上村新农村建设项目(雨污分流)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惠来县溪西镇鲁阳村民委员会溪西镇鲁阳上村新农村建设项目(雨污分流)竞争性谈判公告广东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504038
信息来源: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07 12:2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惠来县   竞争性   村民委员会   新农村   建设项目

上一篇: 部队某单位2020年零星维修及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山东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广东政府采购网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招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招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