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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2020年大连樱桃项目省际、省内、市内邮路运输业务外包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辽宁采购 |
时间:2020-06-07 14:2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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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大连莲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2020年大连樱桃项目省际、省内、市内邮路运输业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2020年大连樱桃项目省际、省内、市内邮路运输业务外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HZB2020-03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1325294945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61号 联系方式:翟先生 0411-836619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连莲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13252949452 代理机构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67号百年汇D座22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2)、供应商须是专业的物流企业,并具有运输经营的相关资质证明(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资料);(3)、供应商须有自有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单车车险不低于100万元。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兼投不兼中。3、截至开标日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等网站查询有违法失信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20年05月22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大连莲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67号百年汇D座22层)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总采购预算为157万元,其中A包:90万元;B包:43万元;C包:24万元。采购预算单价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供应商每项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单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13252949452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157.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申请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可不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保险单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人将对采购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3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0年05月22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20年06月01日 13: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1日 13: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大连莲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67号百年汇D座22层)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6月01日 13: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大连莲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67号百年汇D座22层)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采购文件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A包:省际冷链邮路,采购1家,直达哈尔滨、长春等市邮路,使用车型为4.2米-9.6米厢式冷链车。 B包: 省内邮路,采购1家,直达省内各市邮路,使用车型4.2米-5.8米厢式货车。 C包: 市趟邮路,采购1家,收寄点至大连航站处理中心和中储处理中心,使用车型4.2米-5.8米厢式货车。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2020年大连樱桃项目省际、省内、市内邮路运输业务外包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2020年大连樱桃项目省际、省内、市内邮路运输业务外包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辽宁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511086 信息来源:大连莲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07 14:2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来源:辽宁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大连 大连市 邮路 项目 上一篇: 万潮产业园市政干道三号路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采购公告贵州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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