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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LED屏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江苏采购 |
时间:2020-06-12 20:0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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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某单位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LED屏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LED屏采购 项目编号:XHTC-HW-2020-08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5-8371509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单位 地址:/ 联系方式:陈老师,1802113108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女士,025-83715090 代理机构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奥体新城科技园,西城路300号君泰国际大厦C座14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一)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或财务审计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销售型企业的生产场地或注册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4)报价人必须不是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和声明。5)报价人须为所投货物的直接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若为经销商须出具所投货物品牌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20年06月01日 09:00 至 2020年06月0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谈判小组对报价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人均可以参加谈判。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投标方式:授权投标代表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5-83715090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1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通过电子邮件远程报名,请将项目编号XHTC-HW-2020-0802作为邮件主题发到邮箱BM@zhaobiao321.com。报价人远程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签章或签字;请参考“中国政府采购网”本招标公告下所挂附件格式);3.提供保密承诺书(以 “中国政府采购网”本招标公告下所挂附件格式为准)文件售后不退。未向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报价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5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0年06月01日 09:00 至 2020年06月0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20年06月04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4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奥体新城科技园,西城路300号-君泰国际大厦C座14楼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6月04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奥体新城科技园,西城路300号-君泰国际大厦C座14楼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最高限价:10万 项目名称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需求) 尺寸 用途 最高限价 (万元) LED屏采购 室内LED显示屏采购 15平米 办公 10.0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某单位LED屏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某单位LED屏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江苏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963243 信息来源: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1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12 20:0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来源:江苏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竞争性 单位 项目 公告 上一篇: 福州市马尾江滨幼儿园幼儿家具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福建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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