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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沧-竞争性谈判-2020-HCJZ-SH480B-马尼拉草零星采购(二次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福建采购 |
时间:2020-06-13 06:2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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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市集美城发园林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马尼拉草零星采购(二次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马尼拉草零星采购(二次采购) 项目编号:2020-HCJZ-SH480B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2-5333805/5333807(传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集美城发园林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郭小姐 0592-5333805/5333807(传真)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楼1903-1905室/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谈判资格要求与资格证明文件:1、谈判响应供应商应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并提供相关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的有效复印件(已执行三证合一,按新政策执行)。2、谈判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生产基地至少50亩或以上的场地证明(如场地租赁合同或者自有的产权证等)以及真实的现场种植图片。3、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谈判响应。重要提示:1、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须加盖谈判响应供应商公章;2、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参与谈判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以便核对身份,方可进入谈判程序。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20年06月02日 17:23 至 2020年06月0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楼1903-1905室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
三、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1020109007675 保证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叶小姐 0592-5333806/5333807(传真)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2-5333805/5333807(传真)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40.97982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邮费到付),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邮寄购买标书费账户: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1020109007675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1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0年06月02日 17:24 至 2020年06月0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20年06月08日 10: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8日 10: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6楼,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6月08日 10: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6楼,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马尼拉草零星采购,1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厦门华沧-竞争性谈判-2020-HCJZ-SH480B-马尼拉草零星采购(二次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厦门华沧-竞争性谈判-2020-HCJZ-SH480B-马尼拉草零星采购(二次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福建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2000602 信息来源: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1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13 06:2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厦门 马尼拉 竞争性 项目 上一篇: 纳雍县沙包镇安格斯肉牛养殖场改(扩)建项目采购公告贵州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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