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标 2019年招标 2018招标 2017招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招标

橱窗和文化展板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天津采购

时间:2020-06-13 12:5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42478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天津政府采购网 发布关于:橱窗和文化展板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天津采购的信息
来源:天津政府采购网
2020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警某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橱窗和文化展板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橱窗和文化展板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M-2020-0203-C0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燕

项目联系电话:1303227893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警某部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

联系方式:贺助理、何干事 022-60133305、022-601332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老师 022-2649 1095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海河大观铂津湾南苑三期18号楼底商85号三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供应商成立至少满三年。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谈判,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不早于开标时间前1个月)。4.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须提供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20年06月09日 08:00 至 2020年06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海河大观铂津湾南苑三期18号楼底商85号三楼)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燕

项目联系电话:13032278938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9.84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招标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内容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3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0年06月09日 08:00 至 2020年06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20年06月12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2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海河大观铂津湾南苑三期18号楼底商85号三楼)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6月12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海河大观铂津湾南苑三期18号楼底商85号三楼)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橱窗和文化展板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橱窗和文化展板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天津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2023980
信息来源: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1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13 12:5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来源:天津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展板   竞争性   橱窗   项目

上一篇: 广西湘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医疗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项目编号:BHZC2020-J1-00002-XYZJ)广西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天津政府采购网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招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招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