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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宁江小学图书管理系统及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甘肃采购 |
时间:2020-06-13 14:1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宁县宁江小学的委托,对其委托的宁县宁江小学图书管理系统及设备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谈判文件编号:GSJY-ZC2020109 二、谈判内容: 宁县宁江小学采购图书管理系统及设备,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总金额:158900.00元 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非PPP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近六个月(2019年12月-2020年5月)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注: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当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和清单。清单显示的投标人法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本单位至少前6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见格式文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与投标资料一起封存。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获取文件时投标人请提交一份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四、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6月9日(9:00-12:00)至2020年6月11日(2:30-17:00)北京时间。 2、谈判文件获取地点: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庆阳市庆州东路由佳苑小区中三排1号3楼)。 3、谈判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自行获取。 五、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0年6月17日15:30(北京时间)。 六、谈判地点: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庆阳市庆州东路由佳苑小区中三排1号3楼)。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期限: (1)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0元 (2)缴纳方式: 帐户名称: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庆阳分公司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东郊支行 账 号:6101 2301 3000 02499 (3)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0年6月15日17时(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一)投标单位只能通过电汇方式缴纳保证金,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注明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编号及标段(包)。在汇款单附栏内不填或者错填投标“投标项目编号及标段(包)”,将导致投标无效。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1、采购人:宁县宁江小学 联系人:王志强 联系电话:18139936628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宁县宁州一路北50米 2、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向菲 联系电话:18093426429 3、监督单位: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934-6625510 4、主管预算单位:宁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0934-6622656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6月8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宁县宁江小学图书管理系统及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宁县宁江小学图书管理系统及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甘肃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2029098 信息来源: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1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13 14:1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 来源:甘肃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宁县 竞争性 设备采购 图书管理系统 项目 上一篇: 古田县第一中学空调采购项目采购公告福建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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