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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教育局-澜江学校增加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海南采购 |
时间:2020-06-13 14:1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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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即采购代理机构)受临高县教育局(即采购人)委托,就澜江学校增加设备项目(项目编号:FJQH-2020-129)组织竞争性谈判。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澜江学校增加设备项目 2、项目实施地点:临高县澜江学校 3、项目用途:澜江学校需要 4、数量:一批,不分包。 5、采购内容(采购需求):饮水机(5级过滤)、学生宿舍生活用品、食堂用品、指纹机、扫描仪、彩色打印机、发票打印机等设备(详细清单见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6、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 7、采购预算(最高限价):678516.00元。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8、付款方式:按成交后签订的合同约定执行。 9、简要技术要求或项目基本概况:详见谈判文件《采购需求》部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也视为同等有效证明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0年任意1个月或季度的企业财务报表(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社保缴纳记录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查询起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7、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8、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9、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购买本项目谈判文件并缴纳响应保证金;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不允许转包、分包。 12、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响应。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6月9日8:30至2020年6月11日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地点及方式: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1702 现场报名购买。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响应保证金:10000.00元。 4、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2020年6月11日17:30
四、响应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12日10:00; 地点(地址)为: 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开标室3。 2、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0年6月11日17:30,响应保证金形式:网上支付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2、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临高县教育局 联系地址:临高县临城镇江南东路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898-28281770 2、采购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1702 项目联系人:高工 电话:0898-65347183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临高县教育局-澜江学校增加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临高县教育局-澜江学校增加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海南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2028803 信息来源: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1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13 14:1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来源:海南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临高县 竞争性 教育局 学校 项目 上一篇: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市田阳区教育局中小学图 书项目{项目编号:BSZC2020-J1-210157-GXJT}竞争性谈判公告广西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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