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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雨水乡人民政府公路硬化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 5134282020000056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行政区划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 公告发布时间 2020-03-26 17:19 采 购 人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雨水乡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普格县雨水乡人民政府,联系方式:曲木先生,1398159538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航天大道二段宏达酒店A座5楼,联系方式:余先生,18665876354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余先生,电话:18665876354 项目包个数 7 各包描述 附件 供应商参加谈判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根据本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需出具供应商注册地或本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劳动监察大队出具的供应商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证明材料;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提供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昌市航天大道一段航天道一号小区3栋2单元403室) 获取谈判文件的开始时间 2020-03-27 09:00 获取谈判文件的结束时间 2020-03-30 17:00 谈判文件起售时间 2020-03-27 09:00 谈判文件止售时间 2020-03-30 17: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04-01 10: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04-01 10:30 谈判时间 2020-04-01 10: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航天大道二段宏达酒店A座5楼)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航天大道二段宏达酒店A座5楼)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现场发售,获取谈判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身份证);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注:报名时留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留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留经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 获取谈判文件售价 500 供应商交纳谈判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根据川财采(2020)28号文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 预算金额(元) 8040285.72 采购品目名称 公路工程施工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备注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8040285.72元。监督部门: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834-4775337。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 PPP项目标识 否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雨水乡人民政府公路硬化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雨水乡人民政府公路硬化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四川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2028432
信息来源: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1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13 14:0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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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工程 凉山彝族自治州 普格县 竞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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