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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福建采购

时间:2020-06-13 16:2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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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43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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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龙海市颜厝卫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GCZZ-FS-J-2020-0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建英

项目联系电话:0596-28796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龙海市颜厝卫生院

地址:龙海市颜厝镇锦浦桥头

联系方式:郑先生/1896003599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建英/0596-2879616

代理机构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凡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谈判报价人;2、谈判报价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3、谈判报价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4、谈判报价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谈判报价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书面声明;6、谈判报价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谈判报价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8、谈判报价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9、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1).供 应商为供货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供 应商为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报价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供 应商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注:(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因疫情影响,谈判报价人无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的,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14号)的规定提交书面说明,明确根据疫情期间供应商可以缓交税款的规定,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疫情期间的纳税证明。(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因疫情影响,谈判报价人无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的。可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7号)的规定提交书面说明,明确系因疫情原因可以延期办理社会保险业务导致无法提供疫情期间的社保缴纳证明。(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函”。(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是指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20年06月10日 08:30 至 2020年06月12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

 

三、其它补充事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1.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2、质疑与投诉

2.1质疑

2.1.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1.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1.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办公室;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6-2879615、0596-2879616;

(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2投诉

2.2.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规定,“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谈判的相关信息(包括谈判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谈判报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4、谈判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市广达支行营业厅

账  号:35001870007052517035

5、购买标书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漳州东城支行

帐  号:35001668107052513062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建英

项目联系电话:0596-2879616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4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谈判报价人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1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0年06月10日 08:30 至 2020年06月12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20年06月16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6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开标大厅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6月16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评标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福建省省 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的政府采购政策。

(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项目名称


用途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1-1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


院用


1台


仪器类型:随机任取、分立式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1.分析速度:比色恒速≥420T/H,选配ISE速度≥626T/H

2.最大可同时分析项目:≥96个(不少于生化90个,不少于ISE3个,不少于血清指数3个);等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福建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2036863
信息来源: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1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13 16:2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竞争性   全自动   项目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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