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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谷县西湖镇大刘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山东采购 |
时间:2020-06-13 17:2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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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阳谷县西湖镇大刘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人:阳谷县西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阳谷县西湖镇(阳谷县西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2950778(阳谷县西湖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阳谷金罡建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区)阳谷县谷山路14号(谷山路新华书店南邻) 联系方式:0635-6210366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谷县西湖镇大刘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521202002000142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 大刘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 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4)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7.646056 三、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20年6月11日8时30分至2020年6月17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http://www.lcsggzyjy.cn/lcweb/)报名并下载。 3.方式:网上报名,投标人必须先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但不需报名(已注册,不要求重复注册),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电子评标项目招标文件格式为.lczf)。注:(1)、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逾期将无法网上报名。逾期未网上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如参与报价,将被拒绝。(2)、各投标人(供应商)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http://www.lcsggzyjy.cn/lcweb/)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于开标前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完成注册(已注册,不要求重复注册),由于投标人(供应商)原因造成其在开标前未完成注册且代理机构无法从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补录企业信息的,按无效标处理。(3)、网上报名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最后资格后审为准。 4.售价:0 四、公告期限:2020年6月11日 至 2020年6月15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6月29日8时30分至2020年6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阳谷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开标二室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6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阳谷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开标二室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睿 联系方式:0635-6210366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十一、重要说明:1、对于需要项目负责人的工程类(含监理)项目,在开标前可以在系统内随时更换项目负责人,开标后则不能再更改。招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系统内一致,否则作无效标处理。2、本次招标文件以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获取下载的为准,各投标企业需及时查看系统内澄清答疑情况,澄清答疑后的文件为最终文件。电子评标答疑文件的格式为.lccf,请投标人务必把最新的澄清文件导入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则无法生成最新投标文件。3、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其中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十二、本项目质疑投诉单位:阳谷金罡建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质疑投诉单位地址:阳谷县谷山路14号(谷山路新华书店南邻)联系电话:0635-6210366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阳谷县西湖镇大刘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阳谷县西湖镇大刘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山东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2040115 信息来源:阳谷金罡建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1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13 17:2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来源:山东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阳谷县 西湖 竞争性 建设项目 乡村 上一篇: 云霄县陈岱镇人民政府饮水设备租赁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福建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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