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
数量
工期
最高限价
杏坛镇临水路段安全设施整治工程
1项
90日历天
人民币2,235,946.54元
本工程为杏坛镇农村公路临水路段安全设施整治工程,工程位于顺德区杏坛镇,包括四条道路的护栏,分别为村道 C225、C226、238、242、246 及桑麻、路涌、南华、吉佑、马齐东村等村居的部分临水道路沿线多为鱼塘及河沟,主要为附近村庄村民的出入通道。本项目护栏采用波形护栏,路侧护栏采用波形梁护栏(B级),其中吉佑村人行道路段采用镀锌钢管栏杆,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供应商必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4、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注: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期间通过“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与采购文件一并归档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6 月 16 日至 2020 年 6 月 22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吉村新吉街二巷13号 (广东隆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带备以下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份现场领取(自备U 盘):1.《营业执照副本》;2.授权书;3.相关资质证书。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06 月 23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吉村新吉街二巷13号 (广东隆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06 月 23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吉村新吉街二巷13号 (广东隆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温馨提示:疫情防控期间,前往购买谈判文件的授权代表,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且近14天内未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疫区或较重疫区的旅行史,未有与发热、咳嗽等疑似病人接触史。
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杏坛分局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531390219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隆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280298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吉村新吉街二巷13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杏坛分局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人民政府西座五楼
联系方式:0757-273833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隆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164号A座201号
联系方式:0757-822802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0757-82280298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隆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6月15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杏坛镇临水路段安全设施整治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杏坛镇临水路段安全设施整治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广东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2203308
信息来源:广东隆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15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15 14:4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招标投标法》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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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工程 杏坛 竞争性 路段 临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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