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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移动P2+检测车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新疆采购 |
时间:2020-06-21 12:1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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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 采购项目编号: 0634-2040XZ1Z0286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采购项目概况: 品目一 品目名称 2辆车共配备设备数量 金额 (万元) 1-1 实时荧光PCR系统 4 1200 1-2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4 1-3 掌上离心机 2 1-4 高速冷冻离心机 2 1-5 二代测序仪 1 1-6 医用冷藏冷冻冰箱 2 1-7 数控金属浴 2 1-8 标签打印机 1 1-9 便携式分光光度计 2 1-10 手持式紫外灯 2 1-11 笔式pH计 2 1-12 核酸快速定量仪 1 1-13 浊度计 2 1-14 过氧化氢消毒机 4 1-15 食物快速检测箱 2 1-16 水质定量封口机 1 1-17 超低温冰箱 2 1-18 高压灭菌器 6 1-19 倒置显微镜 2 1-20 正压防护面罩 5 1-21 生物样品均质器 1 1-22 气溶胶光度计 1 1-23 气溶胶发生器 1 品目二 品目名称 数量(辆) 2-1 移动P2+检测车 2 四、 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所投产品须具备以下资格: ①具有车辆公告页(公告中需明确说明车内安装有生物安全实验室等设备主要用于病毒检测); ②具有整车合格证; ③移动实验室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需明确各房间洁净度级相邻房间静压差); 8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址: 1. 发售时间: 2020-06-19 至 2020-06-23 上午:10:00至14:00(北京时间) 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供应商免费注册(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网上获取谈判文件。 届时须上传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均为原件扫描件。 六、 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06-24 10:30:00 七、 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工信厅6楼会议室 八、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06-24 10:30:00 九、 谈判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工信厅6楼会议室 十、 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哲 联系电话:18199318986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13楼 2、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 林静 联系电话:0991-2623010 地址:乌鲁木齐市碱泉一街380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人:包文泉 监督投诉电话:0991-2359482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移动P2+检测车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移动P2+检测车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新疆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2713139 信息来源: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2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21 12:1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来源:新疆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招标 新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竞争性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上一篇: 田林县者苗乡人民政府田林县者苗乡者化村者化至八庆屯砂石路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广西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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