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招标 |
国家税务总局蓬安县税务局一二楼税务大厅升级改造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四川采购 |
时间:2020-06-23 07:3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四川泉灵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蓬安县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蓬安县税务局一二楼税务大厅升级改造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蓬安县税务局一二楼税务大厅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CQL-2020-A-0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8-66433099 028-60157268(财务)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蓬安县税务局 地址:地 址: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真武街190号 联系方式:联 系 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817-862234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泉灵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028-66433099 028-60157268(财务)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1501号(万和中心1栋 1409 室)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4、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5、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5.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5.2四川省省外施工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5.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20年06月23日 09:30 至 2020年06月2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1501号(万和中心1栋 1409 室)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8-66433099 028-60157268(财务)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14.6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谈判文件自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6月24日09:3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泉灵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1501号(万和中心1栋1409室)获取。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3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0年06月23日 09:30 至 2020年06月2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20年06月29日 10: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6月29日 10: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南充市金鱼岭路城市首座4栋502室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6月29日 10: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南充市金鱼岭路城市首座4栋502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扶持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谈判文件。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国家税务总局蓬安县税务局一二楼税务大厅升级改造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国家税务总局蓬安县税务局一二楼税务大厅升级改造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四川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2868989 信息来源:四川泉灵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2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23 07:3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蓬安县 竞争性 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上一篇: 惠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大楼消防维护保养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广东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相关文章 |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四川政府采购网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招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招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