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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参加第二十一届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和第五届绿色发展论坛暨2020西宁城市发展投资洽谈西宁馆设计、搭建、特装布展项目青海采购 |
时间:2020-06-23 08:0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 采购项目编号: 宁政采谈判(服务)2020-041号 二、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三、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西宁市参加第二十一届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和第五届绿色发展论坛暨2020西宁城市发展投资洽谈西宁馆设计、搭建、特装布展项目 1 9000000 元 见谈判文件 无 四、 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五、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发售时间: 2020-06-23 至 2020-06-28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4:30-17:0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址:https://www.zcygov.cn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审核通过后自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下载谈判文件 4.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 0 六、 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07-03 09:30:00 七、 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址:西宁市市民中心(南川西路沈家寨省团校对面,市区内可乘坐32路、108路到沈家寨南站下车)4楼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竞谈室(具体详见当日大屏显示) 八、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07-03 09:30:00 九、 谈判地址: 西宁市市民中心(南川西路沈家寨省团校对面,市区内可乘坐32路、108路到沈家寨南站下车)4楼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竞谈室(具体详见当日大屏) 十、 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序号 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方式 备注 1 西宁市参加第二十一届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和第五届绿色发展论坛暨2020西宁城市发展投资洽谈西宁馆设计、搭建、特装布展项目 180000 西宁农商银行海西路支行 82010000000267563 基本账户转账或提交银行保函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2、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报名表、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扫描件发送至xnzc12@163.com邮箱,超过报名时间发送的电子资料,报名将被拒绝。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西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段先生 联系电话: 0971-7661369 地址: 南川西路154号 2、采购人名称:西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0971-823851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西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监督投诉电话:0971-6304026 附件信息: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西宁市参加第二十一届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和第五届绿色发展论坛暨2020西宁城市发展投资洽谈西宁馆设计、搭建、特装布展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题:西宁市参加第二十一届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和第五届绿色发展论坛暨2020西宁城市发展投资洽谈西宁馆设计、搭建、特装布展项目青海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2870872 信息来源:西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官方发布时间:6月2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23 08:0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来源:青海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西宁 青海 西宁市 洽谈会 第五届 上一篇: GNSS接收机和视频监控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福建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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