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标 2019年招标 2018招标 2017招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招标

和平里院区、顺义院区保险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北京采购

时间:2020-07-03 17:3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48065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北京政府采购网 发布关于:和平里院区、顺义院区保险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北京采购的信息
来源:北京政府采购网
2020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和平里院区、顺义院区保险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和平里院区、顺义院区保险项目

项目编号:0773-2040GNQGFWJT142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1316151813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西苑2号

联系方式:刘银安 010-590685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1316151813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国内独立法人机构唯一授权资格,具备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3.企业诚信记录良好,保险销售人员无不良记录行为;4.企业及其各子、分公司中,只能有其中一家公司参与谈判;参与谈判的子、分公司应取得相应的唯一授权;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20年06月29日 09:00 至 2020年07月0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三、其它补充事宜: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一份,并携带原件核查: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注明“原件”的收原件,未注明“原件”的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签署“与原件相符”的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电子公章无效)。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13161518130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35.5416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2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0年06月29日 09:00 至 2020年07月0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20年07月09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9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会议室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7月09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节能产品强制采购
    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3.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4.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5.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6.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7. 进口产品管理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和平里院区、顺义院区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机器损坏险,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和平里院区、顺义院区保险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和平里院区、顺义院区保险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北京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3769162
信息来源: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03 17:3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来源:北京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顺义   竞争性   和平里   项目   公告

上一篇: 上蔡县教育局上蔡县2020年普通高招新建考点考场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河南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北京政府采购网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招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招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