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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大朗镇教育管理中心大朗镇教育管理中心采购大朗中学扩班教学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广东采购 |
时间:2020-07-03 20:2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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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大朗镇教育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朗镇教育管理中心采购大朗中学扩班教学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大朗镇教育管理中心采购大朗中学扩班教学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441900-18-202006-182050100-00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学明 项目联系电话:0769-21682660-8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莞市大朗镇教育管理中心 地址:东莞市大朗镇政通路1号 联系方式:卢达明0769-8123166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学明0769-21682660-805 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6室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一般要求:(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提供书面声明);(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及参与法律服务团队成员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须提供书面声明);(3)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为同一股东控股的;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两家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直接控股人为直属关系;(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特殊要求:(1)投标人具有市级公安部门或以上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四级资质(非广东省企业须提供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发放的有效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书,或者是省级以上安防行业协会颁发的有效的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及广东省公安部门颁发的同等级备案证明)。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20年06月29日 09:00 至 2020年07月0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6室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学明 项目联系电话:0769-21682660-805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104.98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0年06月29日 09:00 至 2020年07月0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20年07月08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8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601室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7月02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601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采购文件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采购文件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东莞市大朗镇教育管理中心大朗镇教育管理中心采购大朗中学扩班教学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东莞市大朗镇教育管理中心大朗镇教育管理中心采购大朗中学扩班教学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广东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3779365 信息来源: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03 20:2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管理中心 东莞市 大朗镇 竞争性 上一篇: 泾源县第一中学标准化考场监控设备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宁夏采购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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